「社會運動的目的,就是改變現代人看待社會的視角。參政亦然!」 ~~許秀雯(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創會理事長、現任執行長)
高中時期擔任附中青年的編輯,一個想探討政黨政治的專題策劃遭校方反對,她第一次感受到面對威權時,探索的不自由與衝擊,同時堅定她對於社會議題的關注,因而自大學時代起即積極投身女學生權利運動及社會運動。
之後在律師執業的過程中,許秀雯律師積極投入眾多的公益案件,如亞洲水泥案與原住民保留地的爭議,並在法國留學撰寫博士論文時,因為深感法律人投入同志運動的不足與自我認同的追求,2009年底回台投入伴侶盟的多元成家運動迄今。